南江县“宏帆杯”第三届全民广场舞大赛活动 由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主办 ,中共南江县委宣传部、南江县文广新局承办,南江县文化馆、宏帆集团等单位协办的南江县第三届全民广场舞大赛活动将于4月21日-5月28日分别在在宏帆广场滨河广场朝阳新区光雾山广场举行。 一、开幕式及初赛复赛时间: (一)开幕式:4月21日,宏帆广场滨河广场。 (二)初复赛时间:城区组初赛:4月21日-22日,乡镇组初赛复赛,城区组复赛5月5日-21日。(初复赛时间定于每周的周六及周日)。 (三)决赛:5月27日-28日,朝阳新区光雾山广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及要求 1.48个乡镇、南江镇各社区及社会团体为参赛单位。每个参赛单位可选送1支或以上参赛,每支参赛队队员原则上不少于8人。有条件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参加比赛,参赛队伍名额不限。 2.参赛作品必须是大众性广场舞,舞种不限,题材不限,参赛服装要统一,伴奏音乐(U盘)自备。 三、奖项及奖金设置 1.乡镇组设表演一等奖1名、奖现金3000元,现金券3000元;二等奖2名、奖现金2000元,现金券2000元;三等奖3名、奖现金1000元,现金券1000元;最佳人气奖、最佳团队奖、最佳风尚奖各1名,奖现金1000元,现金券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 2.城区组设表演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最佳人气奖、最佳团队奖、最佳风尚奖各1名,优秀奖若干名,奖价值300元左右便携式音箱一个。 3.为增加全民参与此次活动的积极性,初赛复赛设线上投票抽奖环节,初复赛奖品各为10元现金券1000份、50元现金券50份、100元现金券20份、华为P10或苹果8手机各一部(奖金、奖品由宏帆集团提供)。 4.大赛设组织奖20名。 四、其他事项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文化馆负责大赛的策划和实施,比赛细节及相关事宜由县文化馆具体负责。宏帆集团为此次独家冠名单位,负责舞台搭建、底幕及音响安装、及大赛奖金奖品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3.各参赛人员服装道具误工补助及往返车费食宿由各乡镇负责。自主参赛的单位费用自理。 南江县文广新局 南江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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