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散步,偶闻一位路人为某朋友打抱不平道:“县纪委真是小题大做,张某某就是工作疏忽大意了一下,造成多发少发一点补贴款,还挨了个处分,多发的收回来,少发的给补到不就行了……”。
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员干部必须遵规守纪、奉公守法。一些党员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违反纪律是“小事”“小节”。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小节”不可“小视”,“小细节”内藏“大问题”,“小现象”影响“大风气”。
作为一名国家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认真学习监察草案,明确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重要意义,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我们的党员干部做到从“不能腐”到“不敢腐”,最后到“不想腐”,打造一支人民信赖,风清气正、廉洁的党员队伍。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反腐工作的重视,一些干部的不作为、贪污腐败等问题被相继揭发出来,尤其是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贪”“行贿社会”案件,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不利于党和人民的团结,恶化了社会风气,对国家的危害很大,在工作生活中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自己心里一定要有本帐,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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