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在银保监会举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表示,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继续下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呈现认定难度加大等特点,公众需要加强警惕。 当下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 银保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表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有新的变化。 案件继续“双降”,但总体形势严峻 据统计: 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 2018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 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 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 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此外,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公安机关提醒:警惕这些“理财”项目! 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重特大案件多发,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且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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