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遍照之下,一切都是那么清晰,再无死角。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出台和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对各级干部的监督实现了全覆盖,更具备法律约束力。 曾经有那么一个公园,夜晚柔和的路灯下人们总是显得举止得体、彬彬有礼,但是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当你无意间闯入或凝视的时候,会发现原来那里也有不少人,会听到一些窃窃私语和低沉的笑声,甚至看到一些不文明行为和人,时间长了这里的草坪被踏坏了,花儿消失了,树枝折断了,地上多了很多垃圾,喜欢娴静的人也不喜欢到这个公园游玩了。园方为了改善状况,在那些暗处也安装上了明亮的路灯,增加了人行道,公园没有了不良行为的藏身之所,逐渐恢复了良好的休闲环境。 当一切行为和人都置于光明之下,自然会变得得体、合理、协调与可持续。曾经那些处于监督范围之外的“暗处”的“非公职”“非中共”“非透明”让党和人民伤透了心,伤透了脑筋,当“公职”“党员”在严格按照法律、规矩办事的时候,那些监督范围外的“猪队友”难免会拖后腿,甚至有些人还拖得理所当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和各级监察委员会就是放在我们每个人头上的明灯,没有谁可以例外,没有谁可以“独善其身”,没有谁可以为所欲为。新时代是光明遍照的时代,时代的通途在光明遍照之下更加清晰,让守规矩、守法律的行为和人更加享受时代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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