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处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盐源县财政局 但旭东 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解决好管人用人的问题。在加强干部教育学习、完善政策制度、加强监督的基础上也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坚持疏堵结合,着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工作氛围。 一、加强腐败预防机制建设 首先要加强反腐工作的宣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是预防腐败产生的基础,有针对性地加强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让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服务于民的观念,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其次要加强对干部的权力监督约束。加大对扶贫领域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农村的责任制。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贪污腐败案件,一经查实,从重从快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大力推动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公告公示制度,通过张榜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使用。 二、建立严格的的腐败惩治机制 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用制度管理干部,不管扶贫领域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严查相关环节,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大腐败惩治力度,对群众反映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高度关注,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腐败分子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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