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驱鬼”妙招驱鬼术之1规范流程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对腐败的“天然免疫力”,而且纪检干部更容易成为拉拢腐蚀甚至“围猎”的对象。所以,要防止内鬼滋生,避免灯下黑,首先要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韩晋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现在,线索处置规定了非常详细的流程,就是从承办人开始一直到处里面、到室里面,还有到委部领导层层把关,这样的话,某一个人的意志就不能够决定这个线索的处置结论。 如今,各级各地纪检监察部门从信访举报件处置、线索处置、回避事项、保密脱密管理,再到调查取证、办案安全、涉案款物管理等诸多方面,都有着禁止逾越的纪律红线。 驱鬼术之2切分权力 权力有多大,风险就有多大。在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里面就已经透露,剥离纪检监察室的问题线索管理权之后,地市级以上纪委将探索把日常执纪监督的职能分离出来,成立专门执纪监督部门来负责。在此基础上,现有纪检监察室将专司执纪审查,并将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单位,以避免长期接触带来利益瓜葛。 同时,案件审理室作为最后一环,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对纪检监察室审查的结论不是简单信任,而是要认真审核、充分监督。这实际上就是对权力做了切分,体现对权力的监督制衡。 驱鬼术之3一案双查 为了防范内鬼作祟,近两年还有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开展“一案双查”,也就是在查处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既要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执纪过程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也要严肃问责。 2016年2月,中纪委成立调查组,对四川原省长魏宏和四川省资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佳案开展了“一案双查”,最终调查发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3名领导干部从中帮助串供。此外,还查出四川省纪委调查李佳案的负责人李世成,曾三次和李佳单独见面。 驱鬼术之4盯住日常 小编搜索发现,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已针对“八小时之外”先后提出了一系列的禁令,例如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不得向监督对象借款、借车、借房或借用贵重物品等等。 有纪检监察干部说,这些禁令既是紧箍咒又是高压线,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和工作人员从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重视起来,把严格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 此外,很多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为了使监督落实到位,还规定了家庭走访制度。 驱鬼术之5核实个人情况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也是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驱鬼的有效手段,把党员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部录入“档案库”,对拟提拔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拟进一步使用的人选以及涉及个人报告事项举报的,一律进行抽查核实,就可以早一步把内鬼揪出来。 驱鬼术之6成立“干监室” 如果说专业的“捉鬼队”,那就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简称干监室)莫属了。中纪委干监室成立于2014年3月,查办案件的对象除了中纪委监察部机关的纪检干部,还包括各省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等主要班子成员,以及地方上的厅级纪检干部。2017年1月13日,中纪委干监室副处长赵钟伟做客中纪委官网时就曾提到,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案、山西省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案都是由干监室督办的。 这些年来,地方上也纷纷成立干部监督室和内务监督委员会等专门负责自查的“捉鬼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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