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城北新城乱停乱放、违法占道、违法搭建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平安大道(含)(即罗板桥至联营车站)以东、龙滩大道(含)以南的新城区车行道、人行道、公共空间、公园广场。 二、整治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15日起转入常态治理。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占用车行道、辅道、人行道违法停放行为。 (二)商家(贩)占用道路(含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摆摊设点经营或堆物作业行为。 (三)城市公共区域内违法搭建行为。 四、处罚标准 (一)凡是占用车行道、辅道、人行道、公共空间违法停放车辆的,一律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依法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处罚,并强制拖离现场。 (二)凡是占用道路和公共空间(含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摆摊设点经营或堆物作业的,一律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罚。 (三)凡是违法搭建的,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强制拆除并依法处罚。 (四)对整治中阻碍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仁寿县公安局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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