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定位、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就必须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 首先必须要做到精准监督。紧盯扶贫脱贫的重要环节和重要领域。特别是作为基层和农村一线工作中的帮扶救助工作,要严把工作程序,严守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标准,坚决杜绝违规和违纪,甚至是违法问题的发生。 其次要严查资金项目。要严查细查扶贫脱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大巡察力度,严肃查处脱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必须要着力提高巡察覆盖率、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问题线索处置问责率,零容忍惩治蝇贪蚁腐,为精准扶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贫困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第三要强化问责追责。要强化问责追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要重点挂牌督办整改、限期办结;对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严肃、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格“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力争抓一件成一件,干一桩成一桩。 第四要公开通报曝光。要公开通报爆光,持续发挥震慑效应。要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遮丑、不护短,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利用全媒体加大通报、登报力度,首发报道案件剖析警示、跟踪报道典型问题处理,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 (神话@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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