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通告 蓬海事航告〔2018〕02号
经核准,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蓬安嘉陵江一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经理部对蓬安县嘉陵江一桥进行爆破拆除,同时进行水下切割打捞运输作业。为确保爆破拆除和水下切割打捞运输作业期间施工和过往船舶的安全,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18年6 月10日上午8:00时至2018年6月30日晚12:00时,每天24小时不间断轮班施工。 二、作业地点:蓬安县嘉陵江一桥及其附近水域。 三、作业核心区及安全功能区:以一桥中轴线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为施工核心区;以一桥中轴线上下游各2000米范围为施工安全功能区。 四、现场作业船舶: 水下专用打捞船舶和废料运输船舶 五、注意事项: 1.为加强一桥爆破拆除和进行水下切割打捞运输作业期间施工和过往船舶的安全管理,在一桥上下游左右两岸500米水域内,按规定设置了4个警戒点和两个船舶待泊点, 按要求配置了两艘引航船和两艘巡航维护船并配齐了有关人员与相关设施设备,严禁过往船舶未经同意擅闯误闯该施工作业水域。 2.2018年6 月10日上午8:00时起,对该水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在此期间,禁止一切船舶通行和作业,所有途径该水域的船舶必须听从海事部门的指挥。 3.爆破结束,通过水下切割打捞,经航道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确认部分桥孔可安全通航并按相关规定设标后,我处将及时发布解除临时交通管制信息。在水下打捞清理工作全部完工前,过往船舶进行限时定点引航通行,具体通航时间为每天上午12时至下午1时。 4.限时引航通行期间,为确保水上水下切割打捞运输作业施工安全,该航段一律实行单向航行。 5. 限时引航通行期间,凡需过往一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水域的船舶,必须先行在待航区靠泊,并到警戒船登记,经统一合理安排后方可在引航船舶的带领下通行。过往船舶通过一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水域时必须按安全航速航行,做到谨慎操作,正确识标,看标行船,加强了望,禁止追越、掉头和齐头并进。 6.现场水域施工作业船舶应按规定正确显示信号。 7.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监管维护方案》,租用适航船舶和适任船员,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按规定配齐有关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蓬安县地方海事处 二0一八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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