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此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广大纪检干部要切实将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行好双重职责。 一是不断学习并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党章以及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加强理论武装,自觉运用科学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落实“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自身素质,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法纪,做到守规守纪守法,在行使权力上要慎重,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监督之下开展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三是强化法治意识、法治素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行使,做守敢担当、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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