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的颁布是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作为基层纪检干部,要把学习监察法作为当前最重要政治任务之一,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通过纪法高效贯通、同向发力,不断提升反腐败效能,更好担负起党章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四个精准”上下功夫,加快把制度优势和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围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修订完善与监察法衔接的相关制度,为监察工作高效顺畅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理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不断提高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促进全面融合,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应变处置能力,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遵纪守法监督者等多种角色,在做好多重角色转变的同时,更要做好接受多重监督的转变,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加强业务技能学习训练,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切实履行好担负的政治责任、纪律责任、法律责任,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探索实践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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