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笔者认为,广大纪检察 干部要适应新时期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纪法贯通。 一、要树立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工作人员,是执纪执法的主体,要牢固树立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要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要用 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二、要必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好党纪国法是开展工作的前提。一是要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二是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将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履行好双 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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