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在依规依法依纪履职上有一个大幅度第提升,完成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急需解决的问题。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 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作为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多方面提升自己,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必须要认真学纪学法。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动单位的干部职工一起学习,要将党的章程、对党的承诺熔铸进思想,要把学深悟透用实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并同全面从严治党、反腐惩贪、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时刻做到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不断提高执纪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向前发展。 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必须要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思维方式,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始终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作决策、办事情。 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必须要完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作为监督别人、执纪执法的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时刻保持自律,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经常打扫庭院,及时清除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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