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分校:大多是与“本校”在教学管理方面相独立的办学机构;
分校区:大多是指与“本校”除地理区位不同外其余方面皆保持一致的“本校分部”,在各方面都直接受“本部”领导。
根据形成过程来进行划分,“分校”一共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
大学合并潮的产物
产生于“大学合并潮”并隶属于“本校”,实际上基本保持独立运行的“分校”。
本世纪初的大学合并,主要是将专业性较强的大学向有实力的综合性大学合并,进行合并的学校在合并前地理位置并不重叠或临近,合并后就转化为了实际上的“类分校区”。一些院校经过资源重组往往会把相近的专业放在一个“分部”,此类合并学校的“分校”一般独立性较强,实际上相当于“只是换了块牌子”,因此在招生以及学制、行政管理方面都拥有极大的自主权。
比如在2000年,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进行了合并,前者如今成为了北京大学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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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学部独立于北京大学进行招生,学生需于大一、大二进入北京大学本部学习基础公共课程之后,方能转入北大医学部进行专业深造,然而在学制、学位的转化方面都应按照医学部的要求执行。
除此之外,以下几个综合性大学的医学部也比较有名: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原上海医科大学)
2000年4月27日上海医科大学与复旦大学合并,更名为复旦大学医学院。目前医学院有11个学院(部)、8个本科专业;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30个博士学位授予点、4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1896—1952)、震旦大学医学院(1911—1952)、同德医学院(1918—1952)于1952年全国 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2005年7月18日,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成立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东南大学医学院
东南大学医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35年的中央大学医学院,其后又历经南京大学医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医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等重要时期。
第二类
与地方政府合作
由学校本部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办,隶属于“本校”却基本独立运行的“分校”。
此类“分校”由于相关政策有待完善,在性质认定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政府合作建立,教学方面长期引进本部教师进行合作,分校党委书记由本部党委副书记兼任。
虽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官方始终不承认珠海分校为独立学院(本科第三批),而称之为“按独立学院方式运作”,但实际在教育部,珠海分校已被归类为独立学院,并且连续六年参加了全国独立学院排名的评选。
类似的还有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与北京工业大学的关系。虽然北工大实验学院可以在北京一本招生,但是毕业证和学位证上还仍然摆脱不了实验学院的所属。
然而,在同样属于校本部与地方政府共建高等教育机构,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却成功转化为山东大学“分校区”,在各类学历学位证书方面实现了完全一致,并且不属于“独立学院”之列。
第三类
与民间资本合作
由学校本部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办、完全独立自主运行的“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的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基本相当于一个独立的学校。
目前,独立学院(也叫二级学院)所颁发的学历和文凭在社会认可度上低于公立院校(一级学院),其生源质量相对于一级学院还是有一定差距。
例如,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均低于本部150分以上。同时,其毕业生毕业后也将获得的学院独立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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