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6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69亿元,同比增长12.3%,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13.39亿元,同比增长4.9%,限额以下企业实现零售额36.3亿元,同比增长15.3%,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呈现高开低走的回落态势。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二)城乡市场协调发展。从总量看,1-6月,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9.14亿元,同比增长10.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9%,成为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力;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55亿元,同比增长15.2%,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1%,城镇消费仍占主体地位,城乡市场协调发展。乡村消费市场由于人口众多,是拉动消费的潜在力量。
(一)餐饮收入增速迅猛。1-6月,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实现49.69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2个百分点;但餐饮收入6.63亿元,同比增长27.4%,增速比去年提高了12.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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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上限下发展不均。1-6月,我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3.39亿元,同比增长4.9%,比上年同期下降14.6个百分点,低于南充市水平。限额以下单位是居民生活必须品零售的重要渠道,相对于限额以上单位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较大,限额以下单位受影响较小,经营仍然保持平稳增长。
(四)吃穿类商品稳步发展。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分类看,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按商品销售分类统计的商品大类,大部分类别保持较快增长,少数类别增速放缓,个别类别下降。全市限上批发零售业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22.8%、文化办公用品类同比增长15.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17.4%,增幅与上年持平。部分类别商品增速下滑明显。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同比增长2.1%,化妆品类同比增长11.5%,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17.2 %,家具类同比增长1.9 %,增幅同比分别下降 18.1个百分点、 9.6个百分点、4.3个百分点和9.8个百分点;受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调整影响,汽车类商品需求下降,同比增长6.8 %,增幅同比下降16.3个百分点。
一、影响消费品市场主要因素分析
(一)限上商品销售增长不均。1-6月限上商品销售增长趋势较好的主要有日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速均达到15%以上;而烟酒类、化妆品类、家具类、汽车类商品销售增长明显乏力,已经出现负增长,成为我市社零增长的短腿。
(二)限上企业入库培育困难。相关部门对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意识较弱,对新增限上企业的入库培育工作不到位,企业申报的主动性和配合程度不高,从而导致一些达到限上标准的企业没有及时申报入库,截止6月底,我市限上商贸入库企业未实现0的突破。
(三)退库企业基数影响较大。全市3月份退库企业2家,包括四川省阆中盛达经贸连锁有限公司老邻居超市(分公司)、阆中市新天地汽贸有限公司(注销);4月份停报四川春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因公司经济纠纷,濒临破产)。由于退(停)库企业累计零售额数据大,2017年全年累计销售共计达到2.31个亿,这3家企业对今年我市限上社消零的增速有直接的影响。
(四)监管主体责任未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未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不能理清部门的职能职责,找不到部门职责的准确定位;同时对企业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导致出现破产、注销的企业还在库报数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抓好新增企业入库。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培育企业入库工作,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准确掌握限上企业的名单,并及时与统计部门对接,认真完成申报入库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新兴产业的跟踪培育,比如说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要高度重视本地电商企业的培育,目前这类企业在全市的限上商贸企业中没有一家。
(二)强化企业基础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并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必须做到上报数据、台账数据、会计报表、原始凭证数据一致,建立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奖惩约束、资料保管交接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部门联合走访。每月联合主管部门及时到我市限上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准确掌握我市商贸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并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形成考核长效机制。
(四)做好数据质量监测。数据质量一直是我们统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加强数据上报前的沟通与监测,加强培训和指导,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