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与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 确实太伤民心了 首先,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太少,与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所有费用只有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年龄的人,才能一次性按15年的60%办个低标社保,而45周岁以下的人,年龄越小自费续保补差越多,到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社保金,每月只有数百元,年龄最大的,每月只有壹千多元,除了有军龄的之外,其余社保金都很低。如今为了节省征地成本,取消了之前征地后,鼓励农民继续耕种,用地时反复给予青苗、附属物等二次补偿的规定; 二、政府职能部门在给农民百姓办理住房批建收费时,都是以整体滴水为界作为收费面积,住房是包括屋檐、阳台、厨厕和猪牛羊、鸡鸭鹅圈为于一整体,其中有的还有营业门面房; 三、拆迁不是以整体实有合法产权面积和门面价值计算,而是以没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户籍人数计算住房安置补偿面积,只以墙体居住实用面积计算,屋檐、阳台、厨厕和猪牛羊、鸡鸭鹅圈不计算面积,或者只将阳台计算一半面积,超过没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户籍人数的合法面积等同于强制没收,拆迁价普遍低于商品房价; 四、商品房除了阳台计算一半面积外,墙体居住实用面积和厨厕不但一并计算面积,价格普遍高于拆迁价,而且还有为数不等的公摊面积和停车、物管等等费用; 五、农民不征地不拆迁,粮食、植物油、瓜果、蔬菜、肉禽蛋等,主要都是自产,燃气、自来水、停车和物管等费用,不是必须要用。而被征地拆迁后,必须花钱去买粮食、植物油、瓜果、蔬菜、肉禽蛋等,燃气、自来水、停车和物管等费用,都是必须要用的; 六、农民不征地不拆迁,整体住房实有合法产权面积不会自然缩小,门面价值不会自然贬值,更不会因子女就业有了稳定收入而失去原有合法产权住房面积。 以上所述:特别是子女到了婚龄,未婚先拆迁,就丧失了宽敞明亮的婚房,其中有的因拆迁丧失了营业门面房,有的因子女就业有了稳定收入而丧失了去原有合法产权住房面积和营业门面房,有的因征地拆迁未建立社保关系,丧失了去原有合法产权住房面积和营业门面房,丧失了原有的吃住生存条件等等。为此,特建议党中央必须尽快颁发《征地拆迁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一新规定,必须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吃住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吃住生计有保障,不要再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心。否则,越来越多的被征地拆迁农民,都成了城镇新的特困群体,特别是新增不按中央和省政府的规定,不给建立社保关系的被征地拆迁农民越来越多,长期面临“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创业无钱、最基本生存难、长期上访、阻拦工程,除了被强制稳控不允许去上访之外,就是无人理睬”的困境,必将导致乱象丛生的种种重特大社会问题。
建议当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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