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凌晨4时许,宣汉县五宝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导致一摩托车上两人受重伤(两人均面临大腿截肢),小车驶离现场。
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坝中队接警后,中队长杨宏志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查阅相关资料,迅速锁定粤S5***1号白色长安车(越野型)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通过系统查到该车车主叫康某某,系宣汉县华景镇人。当民警通过电话拨通该车主登记电话时发现,该联系方式已经过期。搜寻车辆下落及车主去向成为办案民警的主攻方向。 通过掌握的线索,民警顺藤摸瓜,终于在白马乡的一座山沟里找到粤S5***1号车。经痕迹比对,该车损害部分与事故现场散落物相吻合,民警遂依法将该车扣押回中队。 慑于警方的强大压力,车主康某某,也是该案车辆驾驶人,于7月26日上午到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坝中队投案自首,对 “7.24”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图文来源:搜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