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冯绍飞为第一人称,胡云发为第三人称)新华二队一名青年名叫胡云发,在两年以前,由于他单身(他当时应该有二十三岁了),就想到了找我妹妹谈恋爱。但当时我妹妹年纪太小,只有十六岁,我们就推脱了,但后来他依然强力请求我们告诉他我妹妹的联系方式,他是我们表叔辈的,后来拗不过他,只能告诉他了,后来因家里有事。需回到乔麦地老家,他也跟着去了。事情办完后我们要回白鹤滩了,他却提出要在乔麦地多玩段时间,好和妹妹促进感情,我们不好说什么,就自己回来了。后他在乔麦地呆了段时间,由于生于农村,家人要干农活,他为了留的好影响。也帮忙干活。我妹妹看到他也算吃的苦,能干活,也心生好感,之后便与他交往了,后来过了段时间,他接着我妹妹一起来到白鹤滩了,在白鹤滩时。他对妹妹也算可以,给她买了条裙子带她染了次头发,也交了次话费,妹妹年纪小单纯,就觉得这些在别人眼里的小事她到心里高兴,后来胡云发因为年纪问题,(当地习俗二十四岁本命年不能结婚)便提出年底和妹妹完成婚礼,当时也就交往了两三个月。但妹妹只有十六岁。虽然觉得自己也不太想结婚,但就觉得他对自己还可以。就答应了。作为家人,妹妹都觉得可以了自然就同意了。根据习俗,男方家给了三万多彩礼,之后大家就开始等待他们的好事了,但慢慢的,妹妹发现胡云发很多恶习开始展露,让她最接受不了的事。妈妈生病了。让她打三百块钱买点药。她当时不会。便让胡云发帮助自己打钱,可是打钱的时候胡云发却说了句,这种事应该是你哥哥做的,为什么让你打钱,妹妹当时就想自己妈妈把自己养这么大。生病了让打三百块钱买药他都如此说,那以后家里要干个什么怎么办,意见不是更大,后面又因一些事情两人又开始有矛盾了,还吵了架,最后妹妹很伤心,觉得这种男人只会当时讨好,后面便开始不顾自己了,后面与家人说了,最后决定取消婚约,让原本年纪差距就大,思想不在一起的两个人彻底断了,后面胡云发家便让退回那三万多的彩礼,还有买那条裙子染头发和交话费一百块的钱,最后也都退了,但他又提出要给他在乔麦地呆了一个月帮忙干农活的钱,按工事钱给他,我们就不同意了,在家帮忙干活的是胡云发自愿的,为什么要算工事费,后面大家僵持不下,最后便没给这笔钱,大家都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了。但没想到一年半后,他以别人说我们家把所有钱都还他们家了包括在家帮忙干活的工事钱为由(当时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是谁乱嚼舌根,无需生有),在一个本队五十人所在的群里辱骂我父母姐妹,因为骂的太难听,并提出单挑群挑顺便这种话挑衅,由于父母大于天这种情况下便去找他理论,结果到他所在的工作地方,本来没想动手,后面彼此说的太过分,就开始动手指划了,后面胡云发工作的同事朋友那些都围着打我一人,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便想到车上有把刀,可以拿来防身。免得他们人太多,自己太被动,后面拉扯中不小心用刀划伤了胡云发的小腿处。最后派出所来带走了我,他被送去了医院,当时我身上也全是伤。毕竟他们人太多,我只有一个人,胡云发上车之前还说了句,他打我。我不要他医,我打他,我也不医他,后面派出所询问了后,说属于家庭纠纷,便罚了五百块款放了我,说等胡云发伤情鉴定了再说,之后又过来快半年,胡云发拿着伤情鉴定去派出所,派出所打电话来去协调,最后胡云发竟然以2万八千元左右所赔。当时派出所所长也愣住了,因为他知道伤情鉴定报告上写的是轻微伤,并且当时查看过伤情,并赔不了这么多。后面派出所所长就说,像这种事情索要金额太大,让法院决定。于是胡云发,就去法院告。后面法院判定我们赔他六千八百四十二元人民币。可是后面就在昨天晚上我们看到他再次在此 网站发布诋毁我的网页,于是我便在此网站发帖,证明自己的清白。天道自在人心,他不仅污蔑我,还诋毁我一个叔叔,他就是这种喜欢在公众场合诋毁别人的人。我也不想退缩,如果他说的实在太难听,我也会反击。请各大网友看清事实,别被他们所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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