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四川调查系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以及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责任为抓手,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地,切实解决反腐倡廉突出问题。
(二)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股室,制定任务分解表,建立责任清单,狠抓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培训,发挥多方合力等手段,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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