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在其位,谋其职。”本为官一方该造福一方百姓,建设一方水土。如今却有违者逆行,为黑恶势力做“遮羞布”,妄图只手遮天。黑恶势力盘踞在基层,它们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是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扰乱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顽疾;是破坏社会治安的毒瘤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他们的嚣张很大程度上依仗着其“保护伞”的包庇纵容。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做为基层纪检干部就是要积极响应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在自己工作和熟悉的领域,查找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过去更多的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开展“打黑”行动,强调的是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打黑”打的多,防的少,存在着不全面、不深入,虽说在行动,但还是让黑恶势力钻了空子,并没有去除最深层最根本的隐形问题。而现在是从“扫黑”的角度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基础和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那么扫黑就必须打“黑伞”,就必须从基层“拍蝇”着手,务实见效的“除伞扫黑”行动需要举措得力,结合工作实践,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覆盖,见实效:一是跟进全覆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暴露在阳光下无处可藏人人喊打;二是抓住重点、党政领导干部要做好带头作用,加强学习力度,讲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意义和重点打击对象,主动作为、不等不靠;三是定期开展线索收集和信息整理呈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为倒查追责提供依据,确保抓好抓实专项斗争工作,为推进落实专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和有效的应对措施,彻底消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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