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充当着这样一个“准绳”、“规矩”的角色。它经历了长期实践—修订—再实践—再修订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一直规范着所有党员的纪律行为。 曾经周恩来同志来到北戴河,想借看文化馆中的一些书籍,却不想文化馆相关人员因规定而拒绝借用书籍。于是周恩来便冒雨到图书馆来看书,并对文化馆相关人员说:“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学习《条例》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不仅在过去,现在也规范着我们。我们站在一个新的起点,就需学习新《条例》来规范党员纪律,使铁的纪律切实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以及看齐意识。这就是让全党形成一盘棋,发一个音,走一条路,维护党领导一切的权威的地位,同时也给党员明确了底线,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二是坚决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相关违纪行为进行处分。我们要为人民解决最关心,最贴近生活的问题,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就必须攻坚克难,坚决打击一些在“三大攻坚”战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 三是处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家风败坏等新型违纪行为。面对国家发展新局面,纪律建设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性和时代性,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寻找问题、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 学习贯彻新《条例》是每一位党员应该做的。就如马克思所言,一个人应该做到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乐观而不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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