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低保实施细则。出台《内江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实现城乡政策统筹,突破性的将刚性支出纳入了家庭经济核定范围,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保障标准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为切实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实现低保兜底对象有效脱贫的目标,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80元/月提高到320元/月,低保兜底保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建档立卡对象中享受低保的有21990户59754人。 实施特殊困难救助。组建了市县两级特殊困难帮扶基金1200万元,用于贫困对象在享受现有的帮扶措施后仍存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困难,给予分类救助。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困难状况,按照500-10000元/年.户的标准实行差别化救助。目前,全市累计帮扶困难对象13088户,累计发放困难帮扶基金42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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