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14时许,陈某祥(男,汉族,47岁,瓦屋山镇雷坪村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修路工人王某兴(男,汉族,54岁,槽渔滩镇青江村人)发生纠纷。
在接到报警的瓦屋山交警中队民警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后,陈某祥还试图继续追打王某兴,随后又对制止其违法行为的交警中队辅警进行抓打,先后用脚和拳头踢打交警辅警周某,并用脚踢踹警警车。为避免陈某祥继续伤害民警和他人,现场执勤民警立刻将其控制,并带回作进一步处理。
被警方留置约束时,陈某祥逐渐清醒。他向民警交代,自己当日中午与几个朋友一起吃饭,自己喝了几杯白酒。下午14时许,在从瓦屋山镇返回雷坪村时,时值途中正在铺设柏油路面需要等候单边通行,他很不满意认为耽误其回家,就和修路工人王某兴产生纠纷,并对执勤交警和警用车辆进行踢打。陈某祥醒酒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陈某祥向民警挥拳相向的暴力行为已涉嫌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而且周边有围观群众,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
目前,陈某祥已被洪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素材来源:洪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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