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提出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中央这一要求,深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又一次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作为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新《条例》,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纪律、在行动上讲原则,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其次要树立法律法规意识。严守法律规定是做人为政的根本底线。严守法律规定,就是要筑牢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决不能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权利交易,始终做到清廉自守、干干净净。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应当紧跟时代步伐,要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党铁的纪律持续发光,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要带头遵章守纪,严守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踏实工作,对党忠诚,争做一名遵章守纪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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