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记者从内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受静稳等不利污染气象条件影响,未来3日我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持续污染。按照《内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黄色),自2018年10月31日0时起执行。 为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至少减排2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余施工工程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城市主城区禁止(0点至3点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上路行驶;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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