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司机不是故意的,当刘某用手机砸向司机头部或眼部还是从视频我们看到的头部什么部位,准确来说应该是司机头部太阳穴和眼部之间。 我相信任何人都有很强的保护意识,这时候有可能司机会想是用的什么砸向我的头?刀片?、手机?这里还有区分刘某砸向司机头部的力度决定司机保护意识有多大,要知道常实中意识保护越高越无法形容自己。
而在争执中司机的方向盘是左拐倾斜0.5 此公交车走向的是双实线最左边道,而速度应该是50马之间,在司机反击刘某的时候,司机左拐在次倾斜0.5 继续触发一次0.5,就是有三次出现0.5的左方向误差,这时候公交车肯定驶入双实线外!
在这一时刻对面的红色小较车已经进入公交车50马速度砸离视线。这时候是司机最难意示到的问题,是避让红色较车,还是故意,从情绪来讲和司机的开车经历和性格,无法确定因为刘某的砸打而故意将车开向桥下。这里就有一个意示判断出来了,如果司机是故意的话就不会撞在红色小较车发动机部位,而是较车的比较靠中间或车后方一点。但是从速度来确定司机并未刹车,而以50马和左拐一圈+半圈撞入侨下,这里我们可以停止幻想一下我们如果是这位司机,肯定是不想造成对向车但这时司机肯定是荒乱了,在三个条件的影响下,第一刘某是否在次攻击,第二对向车危险,第三正常人不会因为自己去故意撞上别人的车!所以造成紧张的壁让,司机的座位完全无法稳定的固定在座位上所以人和座位已经拉开距离了,(重点踩了刹车才是故意,未踩刹车才不是故意行为)这是避让意识。
人的极限训练中最高级别就是最出错越是对,而越是对反而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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