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恩阳区委、区政府领导:
感谢领导们在百忙之中关注群众的呼声。我们是文治街道飞凤村曾家坝的群众,接到通知,说什么利达广场的安置房房源初步排序出来了,按照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来定套型,即60平米套型的只满足2013年9月3日前签订拆迁协议的;120平米的只满足2014年1月11日前签订拆迁协议的;90平米的能全部满足云云。
试问:这是法治政府的所作所为吗?
这到底是凭什么?
在此,说说我们的心里话,给力的党委、政府能满足拆迁群众心愿选一个面积中意的房子吗?能在利达广场安置区满足大家的心愿吗?
1.不是2013年9月3日前签订拆迁协议的群众,想要60平米的套型能满足吗?能在利达广场附近修安置房满足吗?能修个通风向阳好的房子满足吗?什么时候能够满足?不在现在满足有补偿吗?
2.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是我等屁民能够决定的吗?听拆迁小组的同志口口声声说他们是按照计划及工程进度来同农户谈拆迁的,他们说先拆哪里就拆哪里,我等屁民只有认命的份。我只想说,先签订拆迁协议的也有一些不配合的所谓“钉子户”,后签订协议的也有不少“顺民”,按照拆迁协议签订的时间来定房源,搞一刀切公平吗?
3.能在群众原住地范围内为拆迁群众还房吗?我们祖辈都在曾家坝居住,乡邻在一起生活好几十年了,遇到事情都是互帮互助,怎么说也有一些剪不断的情愫。现在被上楼了,家家户户都是进屋就关门,要是没有几个认识的邻居,在小区里碰见的都是陌生人,想招呼一下都找不到理由。
4.人均超过45平米的部分就要按照市场价格收费,一平米要四五千元,政府能否考虑将群众用老房子置换的那30平米房子按照市场价格购回以卖给那些想超面积购房的人?
衷心希望“四新”恩阳能新在倾听拆迁群众的呼声,新在维护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新在尊重拆迁群众的诉求和意见,新在让拆迁群众拥有一套大小满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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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恩阳区文治街道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14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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