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监督全覆盖 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作为基层纪检部门,如何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个人认为应重点抓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差异化监督,突出监督实效 派驻纪检组要按照职责定位,全面聚焦主业,结合综合监督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差异化的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组应统筹把握不同单位特点,做到“量体裁衣”。比如,对具有窗口职能的单位应重点监督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意识,对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应重点监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重大项目管理制度。对班子成员、财务人员、负责基建和物资采购等重点人群实行动态性监督;对资金分配、使用实行跟踪性监督;对节假日、重大活动开展等重要时间节点实行阶段性监督;对广大干部实行预防性监督;对干部履职情况实行同步性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反映多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专项性监督;对问题存在较多、群众满意度差的单位实行重点性监督。要认真分析不同单位的政治生态,准确把握“森林”和“树木”的情况。纪检组要做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 二、加强信息化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是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目前各地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实行综合派驻, 工作发生变化。派驻纪检组从过去管一家到“吃一家饭,管几家事”,监督单位变多、工作范围变大。“如何履行监督执纪问题职能,大力提高监督效率”成为摆在派驻纪检组面前的现实问题。派驻纪检组在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被监督单位的行政权力审批系统、监控视频系统、互联网上网痕迹管理系统,确定专人及时了解被监督单位人员工作情况和工作状态。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扩大派驻纪检组“探头”的监控范围,提高日常监督效率,让派驻纪检组成为“千里眼”、“顺风耳”。 三、开展内部巡察,丰富监督手段 内部巡察是派驻纪检组重要的工作手段,专项巡察可以掌握归口监督单位基本情况,查找问题,汇总分析有关问题线索,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方法。在机制上。要吸收和借鉴“纵向一条线工作法”和专项巡察的经验、做法,建立内部巡察工作机制。在形式上。可采取全面巡察、综合巡察、机动巡察、临时巡察、专项巡察、重点巡察。在内容上。重点要了解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财产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干部违纪问题。在方式上。可采取听取情况汇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材料、查看财务凭证、现场调查、跟踪调查。在人员组成上。由纪检组和综合监督单位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在时间上。每年都要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一次的内部巡察,每个单位一般安排5至7天,问题未查清,可适当延长。 作 者:刘林军 工作单位: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职 称:中学高级教师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邮 编:610100 联系电话:614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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