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近日,您通过天涯论坛、麻辣社区等网络平台发帖称“陈小军非法盗取国有资产”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梓潼县东石乡皇观村二社采砂场系陈明井于2015年10月10日在梓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法拍卖所得,当日梓潼县水务局、梓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川省盈信天地拍卖有限公司与买受人陈明井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足额缴纳了214.40万元拍卖成交款,2015年10月21日陈明井与梓潼县水务局签订了梓潼县河道砂石开采协议书。
2016年陈明井在办理采砂许可证时东石乡人民镇府未给其签字盖章,梓潼县水务局未给其办理采砂许可证,2016年陈明井未下河采砂。2017年和2018年陈明井在东石乡签字盖章后梓潼县水务局办理了2017年至2018年两年河道采砂许可证。陈明井合法取得开采权后与其子(陈小军)共同经营管理,由于陈明井未在皇观村二社建设砂石生产加工设施,开采的砂石在皇观村二社进行初步筛分后运输至东石乡皇观村八社(牛棚子)加工厂进行加工生产后销售。
县水务局在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超量超范围开采砂石。2018年9月30日开采权到期后陈明井停止河道采砂,由于汛期禁采,所以实际采砂有效期限至2018年5月19日。根据中央环境督察指示精神严禁搞一刀切,依据梓潼县《全县砂石场综合整治方案》对黄垭村三社打砂场、皇观村八社(河边)搅拌站予以拆除,对皇观村八社(牛棚子)加工厂予以规范,陈小军在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在县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评手续,增添了环保设施。
2016年6月2日您儿子罗熙林在东石乡黄垭村三社加工厂上班时,因天气炎热,与他人一同下河游泳导致意外溺水身亡。2016年6月13日经梓潼县水务局、宏仁乡人民政府、东石乡人民政府、潼江派出所积极协调您及前妻鲁朝燕与砂场业主陈小军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各种款项365000元。
2016年至2018年期间你以同样的问题多次信访,相关部门均通过电话或邮件(相关部门要求您见面时您均以身在外地为借口拒绝见面)向您送达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及送达回证。
关于你提供的现场视频里的砂石加工场为四川双鑫隆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东石乡皇观村8社的砂石加工场,系陈小军所有,该加工场在2017年中央环境督察后在国土资源局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在环境保护局办理了环评手续,按照环评报告对加工的机械设施设备加装了密封棚,对堆放的砂石进行了覆盖,对排污渠安装了管道,增添了水处理设施和防尘雾泡设备。目前该加工场正在加工、销售2015年陈明井拍卖所得的皇观村2社采砂场合法开采上岸的砂石。调查中未发现非法盗取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如您有异议,可据实向有关部门提出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梓潼县水务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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