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叙永两名客运公司工作人员因争夺客源发生争执。两人互吐口水,随后一方殴打对方。警方表示,公众场合互吐口水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打人一方罚1000元,拘留5日,另一人罚款500元。
抢客源的事情时不时会看到,但是一般最后就互相指指点点不了了之。
比起两个成年人互相吐口水这种幼稚的行为,这回有警察在,大家换个角度看算普法了。
1、打人,是要被拘留的;
2、公众场合故意朝人吐口水,罚500哦!
要是以后起了争执,比起跟对方扯经,一定要克制。要是对方不依不饶,不如录视频最后作证据让执法人员看看适合罚款还是带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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