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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丹棱人李悳所建之北园究竟位于眉州还是丹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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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3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宋丹棱人李所建之北园究竟位于眉州还是丹棱?
南山种豆翁
      近几年来,笔者因爱好地方文史缘故常读《丹棱县志》,尤其对丹棱古迹景观甚感兴趣。但在读到关于“北园”的记载时,却发现不同版本的《丹棱县志》中却有着不同的记载。道光版、光绪版《丹棱县志》均载“北园”,位在县城北面十里雁湖,为南宋时李壁所建。而在以后的民国12年版、民国37年版《丹棱县志》中,则记作“北园”,在县北十二里雁湖侧,为南宋时李埴所建。同时,在两志中还辑入了道光版、光绪版《丹棱县志》未曾辑载的南宋人魏了翁所作《北园记》一篇。据民国12年版、民国37年版《丹棱县志》中辑入的《北园记》载,《北园记》为南宋人魏了翁应丹棱人李埴所请而作。李埴在丹棱城北雁湖边上筑建的“北园”竣工,李埴派人不远千里前往湖南靖州请魏了翁为之作记,时魏了翁正在筹划在靖州修筑鹤山书院,魏了翁收到李埴书信后,深有感触,于是欣然挥笔作了此记。读了《北园记》,笔者认为民国12年版、民国37年版《丹棱县志》中关于“北园”的记载,应是依据《北园记》对道光版、光绪版《丹棱县志》中,关于“北园”建造者记载的正误。
       但笔者在通读《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鹤山先生大全文集》时,发现在其集中所载《北园记》一文,有两处文字与《丹棱县志》中所载《北园记》略有不同。特别让人困惑。
     《丹棱县志·北园记》载:“一日,丹之走隶欵门,遗之书,则丹之先达李公季允甫也;遗之图,则丹之北郊公所为北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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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民国12年版《丹棱县志》卷八

         而《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北园记》载:“一日,眉之走隶欵门,遗之书,则眉之先达李公季允甫也;遗之图,则眉之北郊公所为北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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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魏了翁《北园记》(见《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卷四十八)

      《丹棱县志》与《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中所载,虽说仅是一字之差,但则失之百里让人困惑。究竟李埴所建之“北园”是位于“丹之北郊”,还是“眉之北郊”?
      按理,当然应以《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北园记》所载为是。据此,胡昭曦先生在其《四川书院史》一书中,云:“北园书院,在眉州北郊,是曾任知州的李埴于宝庆二年(1226)以前建。(《四川书院史》第11页)” 依胡昭曦先生所云,北园书院,是曾任眉山知州的李埴于宝庆二年(1226)以前建。哪么,“北园”肯定是在“眉之北郊”无疑。但《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北园记》所载及胡昭曦先生所言可信吗?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一、魏了翁《北园记》写作时间是在何年?
        据魏了翁《北园记》中云:“得罪南迁,又即靖之鹤山,筑室以寻前志,士或不鄙而辱从之。然靖居天下穷处,衣冠鲜少。一日,眉之走隶欵门,遗之书,则眉之先达李公季允甫也;遗之图,则眉之北郊公所为北园也。” 那么,魏了翁何时贬知湖南靖州?《北园记》中没有交待。《宋史·魏了翁传》中亦未见记载。笔者在读清·毕沅撰《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三时,见文中有载:“(宝庆元年)十一月,……乙酉,谏议大夫朱端常,劾魏了翁欺世盗名,朋邪谤国,德秀奏札诋诬。诏了翁落职,罢新任,追一官,靖州居住,德秀落职,罢祠。”由此可知,魏了翁是在宝庆元年(1225)十一月贬官湖南靖州的。魏了翁宝庆元年(1225) 贬官湖南靖州直到绍定四年(1231)秋,复职离开靖州止,前后共居靖州七年之久。而《北园记》则应作于魏了翁贬知湖南靖州初期,即宝庆二年(1226),是魏了翁应“眉之先达李公季允”之请而作。

                     二、宝庆二年(1226)眉之先达李公季允是否在眉州任知州?
      “眉之先达李公季允”,即眉州丹棱人李埴。李埴,字季允,为南宋著名史学家丹棱李焘之七子。李埴年长魏了翁十多岁,且为朝廷重臣,著名学者,故尊称李埴为“先达”。
       李埴曾任眉州知州,这在清人黄宗羲《文肃李悦斋先生传》中,有明确的记载:“(李埴)累迁资政殿学士,知眉州。卒,谥文肃。”但不知为何不见载于眉山地方志。笔者先后查阅了清嘉庆版《眉州属志》、民国12年版《眉山县志》校注本,在其有关“职官志”中,均无李埴知眉州的记载。
       据清人黄宗羲《文肃李悦斋先生埴》(见《宋元学案》·卷七十一·《岳麓诸儒学案》)载:“金人犯蕲、黄,甫退,朝议将总领所招‘亲效军’、‘强勇军’、‘参商军’皆隶制司,而制司又别有帐前一军,其汉口舟师则鄂州守所属也。先生以诸军皆因乌合之众,未训未练,而舟师亦惰于讲习,大为振刷,武昌士气始奋。然先生卒与诸司争曲直不相能,请罢,诏知遂宁府。遂宁,故文简、文懿所治,有遗爱,闻先生至,曰:‘吾旧郎君也。’其政不肃而成。”
      “金人犯蕲(州),黄(州) ,甫退”载,事在宋嘉定十四年(1221) 三月。金人为加强南部边防,集中兵力对蒙古的作战,于嘉定十四年(1221)正月,集诸道兵于蔡州(今河南汝南),以仆散安贞为主帅向南宋发动的一次作战。金人这次进攻,很快被宋军打败。据元·脱脱《宋史》卷四十《本纪第四十》:“(嘉定)十四年(1221)。六月甲寅朔,初置沿江制置副使司于鄂州。” 而是时,李埴刚被朝廷任命为以礼部侍郎出为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湖北省鄂州市)。此时,李埴正忙于整训军队舟师,显然,不可能“请罢,诏知遂宁府”。
清人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五一《宋二十九》上,曾载有李埴在鄂州任上所撰作的《鄂州重修北榭记》一文,在其文末署有“嘉定甲申三月丙午李埴记”以标记时日,“嘉定甲申”,则是宋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据此可知嘉定十七年(1224)时,李埴尚在鄂州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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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 清人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五一《宋二十九》李埴《鄂州重修北榭记》

          而且据清人黄宗羲《文肃李悦斋先生传》(见《宋元学案·卷七十一·岳麓诸儒学案》)载,李埴在鄂州任上,因 “与诸司争曲直不相能,请罢,诏知遂宁府。”可知,李埴卸任鄂州太守后,又官知遂宁府去了。但李埴官知遂宁的具体时间却又史无明载。
据宋人程公许在其《和南风歌》(见《钦定四库全书•沧洲尘缶编》卷六)诗序中,云:“悦斋先生于宝庆丙戌为那君叔明赋南风之歌,寄意深婉。后五年,自遂宁藩牧开府,尽护蜀师。又三年,端平改元(1234)以宪部尚书召叔明袖诗渡泸,访余于沧洲书堂,辄赓元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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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四: 宋人程公许《和南风歌》(见《钦定四库全书•沧洲尘缶编》卷六)

            程公许﹙1182---?﹚,字季与,一字希颖,号沧州,南宋眉州丹棱人,后寄籍叙州宣化。南宋嘉定四年(1211)举进士。历官著作郎、起居郎,后官至中书舍人,进礼部侍郎,终权刑部尚书、龙图阁学士。程公许,与李壁、李埴兄弟为好友,常有诗词唱和。所以说程公许此说无庸置疑。
         据程公许在《和南风歌》诗序中所云,可知李埴自南宋“宝庆丙戌”,即南宋宝庆二年(1226)起,至南宋绍定四年(1231)止,李埴在这五年中“自遂宁藩牧开府,尽护蜀师。” 并未在眉州知州任上。
       综上所述,李埴自(嘉定)十四年(1221)起,至南宋绍定四年(1231) 止,李埴又一直在官知鄂州、遂宁任上。也就是说李埴自(嘉定)十四年(1221) ,至南宋绍定四年(1231) 止,期间任职履历清楚,绝无官知眉州的可能!

                    三、眉之先达李公季允何时官知眉州?
       李埴究竟何时官知眉州?清人黄宗羲《文肃李悦斋先生传》中,也言之不确。仅云:“累迁资政殿学士,知眉州。卒,谥文肃。”具体何时亦未明载。据前程公许在《和南风歌》诗序中所云,李埴任知遂宁止于南宋绍定四年(1231),据此推知李埴任知眉州最早应在是年。
再据宋人吴泳《赐资政殿学士新知眉州李埴夏药银合百两勅》云:“勅以卿故乡之怀,远道于役。冒六月之暑,如惔如焚;遡三峡之涛,如震如怒。可无尚药之赐,以示宗工之思。(见《钦定四库全书·鹤林集》卷十二)” 据此,还可进一步确知李埴官知眉州的时间是在宋理宗赵昀绍定五年(1231)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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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五: 宋人吴泳《赐资政殿学士新知眉州李埴夏药银合百两勅》(见《钦定四库全书·鹤林集》卷十二)

         另《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卷三十七中,载有魏了翁写给李埴的一封题为《李眉州·壬辰》书信,云:“北警渐定,而诸䑓徘徊不进。利州一带已营葺屋盧,垦闢土地,梁洋之间诸将亦肯向前。若诸臺驻利,则旧疆渐可归,流民有所系属。大明赏罚,别慝瘅恶,戮叛捕亡,何为不可?顾悠悠果山,示怯诲盗,殆莫可晓。黄卿获潼川盗四十八人,便可即诛。乃觧赴制司,虽云把稳,实以滋变。或者犹议使府,已获奸细具有赃证,乃讬之鞫勘,明示姑息。临邛亦获大邑所捕寇数人,乃不就戮,执而归之成都。帅司內郡皆尓,渍徒何惮而不横行也。 (见《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卷三十七) ” 在书信中,魏了翁在书题后注有“壬辰”二字,“壬辰”,则是宋理宗赵昀绍定五年(1232) 。由此可确切地证明,李埴官知眉州的时间段,是在宋理宗赵昀绍定五年(1231) 六月之后,而绝不可能是在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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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魏了翁《李眉州·壬辰》(见《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卷四十八)

        综上所述,既然据魏了翁《北园记》所载,《北园记》应作于魏了翁官居靖州期间无疑。那么《北园记》,就绝非李埴官知眉州期间所筑。因为,李埴官知眉州时,魏了翁已离开靖州。

                       四、李埴所建之北园究竟位于眉州还是丹棱?
       李埴所建之北园究竟位于眉州还是丹棱?笔者认为应该是建在丹棱。据清人黄宗羲《文肃李悦斋先生传》(见《宋元学案·卷七十一·岳麓诸儒学案》)载,李埴在鄂州任上,因 “与诸司争曲直不相能,请罢,诏知遂宁府。” 笔者推测李埴“与诸司争曲直不相能,请罢”的时间,应在宋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三月,李埴撰作《鄂州重修北榭记》一文之后,依据是李埴在其文末署有作记时日“嘉定甲申三月丙午” 。“嘉定甲申”,即是宋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据此又推测嘉定十七年(1224)三月之后,李埴“请罢”后极有可能并没有直接“诏知遂宁府” ,而是返回故里丹棱。直到南宋宝庆二年(1226),才又“诏知遂宁府”。所以,笔者认为“北园”就是在李埴赋闲丹棱这近两年的时间中所修筑。
     另外,笔者认为要判定“北园”地点,最为关键的一点,还在于“北园”的性质,究竟是官责所为,还是私人所为?若是官责所为,“北园”必定建在眉州!若是私人所为,则“北园”必定建在丹棱!
       据《北园记》中,魏了翁所引李埴信中所云:“吾之为是(北园)也,群乡之茂秀,讲道肄业其间。人往往谓吾徒自苦,不知吾侪所乐,盖在此不在彼。今役事既竣而未有以记,将予是属。” 从李埴这段话中,透露出两点重要信息。足可以佐证李埴所建北园,绝非官责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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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 魏了翁《北园记》(见《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卷四十八)

       一是李埴之所以筑北园,是为了“群乡之茂秀,讲道肄业其间。” 显然是为了服务乡里!而李埴的家乡是丹棱而非眉山!再说丹棱李氏家族在丹棱城北之雁湖四周可谓宅第连云,且北园也明载县乘!而且李埴其父李焘,也曾在雁湖不远的龙鹤山上,筑建过“巽岩书屋”读书讲学其中!李氏家族在丹棱兴学讲道本有渊源可溯!
       二是李埴之所以筑北园,在别人眼中“自苦”,但在他个人心中却是“所乐” 之为,由此可知“北园”绝非官责所为!既然是个人“自苦”之为,李埴何苦平白无故地远离家乡,跑到并非他任职所在地百里外的眉山去建座私人书院?因此,笔者认为《北园记》,绝非李埴官知眉州期间所筑。
      另外,据魏了翁在《北园记》一文末云:“呜呼,俗沦士散,家自为学,而李公以耆德宿齿,不自有馀,慨然自任以仁逊孝弟之责,使国人弟子咸有所矜式焉。然则今之士大夫退而巷处者,皆若是也,虽古制未可遽复,独不能兴乡里之化、轨俗励贤以给时用乎!”魏了翁说,李埴在“俗沦士散,家自为学”的当下,“慨然自任以仁逊孝弟之责”修筑“北园”,显然也足以佐证李埴所筑之“北园”,绝非是在官任上所为,而是具有私办之性质!
       再从文中云“今之士大夫退而巷处者”一句, 笔者推测李埴在鄂州任上“与诸司争曲直不相能,请罢”后,极有可能并没有直接“诏知遂宁府” ,而是返回故里丹棱。直到南宋宝庆二年(1226),才又“诏知遂宁府”。李埴“请罢”的具体时间,笔者虽无从详考,但推知大致应在嘉定十七年(1224)三月之后,因宋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三月,李埴撰作《鄂州重修北榭记》时尚在鄂州任上。所以,笔者认为“北园”就是在李埴“退而巷处”赋闲丹棱,这段时间中所修筑。
      再又据魏了翁《答李侍郎》云:“北园讲隶之所,龙鹤幽闲之宾,多得几年功夫,聚友求志、著书淑后,此诚天下之至乐。而侍郎之夙心也,而人心之不同,故往往谓求退者,为矫激而嗜进,若为真情埶之,所趋大抵若此,谁其挽之。(见《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卷三十四)”魏了翁在文中明确点出“北园”的地理位置,是位于龙鹤山旁边幽闲的“讲隶之所”。此文,则又可以佐证“北园”位于丹棱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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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 魏了翁《答李侍郎》(见《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卷三十四))


       综上所述,魏了翁《北园记》中所记李埴所建之北园,应是位于“丹之北郊”,而绝非位于“眉之北郊”。文中“一日,眉之走隶欵门,遗之书,则眉之先达李公季允甫也;遗之图,则眉之北郊公所为北园也。”应为“一日,丹之走隶欵门,遗之书,则丹之先达李公季允甫也;遗之图,则丹之北郊公所为北园也。”
       但是,让人十分困惑的是,魏了翁在文中,又云“堂之左夹摘山名,榜曰“儒相精舍”,为省斋、克斋;其右夹望蟇颐津,榜曰“忠谏精舍”,为诚斋、笃斋。” 而“蟇颐津”,又位于眉山东七里蟆颐山下,为岷江津渡。据此,似乎魏了翁《北园记》中所记李埴所建之北园,应在眉山才是! 对此,笔者认为既然前面种种分析认为北园建在丹棱无疑,就绝无可能“其右(能)夹望蟇颐津”!此处显然有误!
为什么《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中的《北园记》会有此错误?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可能是后人翻刻之误所致。据陈新先生《今存魏了翁〈鹤山集〉版本源流及其它》考订,魏了翁“《鹤山集》一百九卷,……元明间集版湮废。嘉靖辛亥,四川兵备副使高翀等始重刻于邛州。而校订草率,与目多不相应。或书中有此文,而目反佚之。疑有所窜改,已非其旧。(见南京师范大学《文教资料》1995年Z1期)” 另外郭齐先生在《魏了翁文集版本优劣考判辨》一文中,亦云:“至迟在明嘉靖初,魏了翁文集已无完本存世。(见《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3月第41卷第2期)”据此可知《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并非宋人刻本,而是嘉靖年间明人重刻本。笔者认为造成这一错误的原因,或是重刻时校对不严,或是重刻校对者依据史籍中,有“眉山李埴(见清人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五一《宋二十九》李埴《鄂州重修北榭记》)” 之类的自称,亦或是重刻校对者依据史籍中,有李埴曾官知眉州的记载,便不加辨析想当然地改“丹”作“眉”,并想当然地窜入眉山之“蟇颐津”所致。
     当然,笔者所言也难免有误,谨作一家之言,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附】:
                       北园记〔1〕
                       (南宋)  魏了翁
      古者域九州以居民,天子诸侯为之君师,而王朝之公侯、国之卿皆有师保之义焉。保以安之,师以教之。然而相观以善〔2〕,莫乡里为切近也。
     州闾各有塾〔3〕,以乡之大夫士里居者为左右师,或曰父师、少师,或曰乡先生,凡朝夕有教焉。岁时属民为射、为饮,则为之导〔4〕;入自门左,席于东尊〔5〕,夫非为贵爵崇齿之所为,以考德问业〔6〕,刑善而劝贤也。《大学》曰:“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逊,一国兴逊〔7〕。”孟子亦曰:“其国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弟忠信。”盖出而师保万民,入而父师乡里,其为成己成物则一,非必曰仕而后有行也。自田制坏,乡法废,庠序乡射之会不复可行〔8〕,士大夫由乎流俗敝化之中,非隐居遁世以独善身,则席宠藉位以迫蹙民。
     夫天授人以圣贤才能,将以先觉后,非使之自有馀于一身也;天授人以高位厚禄,将以大治小,非使之自有馀于一家也。由二者而言,能自善其身,则仁逊孝弟之刑犹有以善俗也,自有馀于其家而丰己蹙民,不惟民无所赖,且一国之所慕而使之习非效尤,是则所谓一人贪戾,一国作乱。盖仁逊必一家之积,而贪戾则一人之为耳,斯不亦自遏其躬乎?某之病此久矣!
尝以家居暇日,筑室鹤山之麓,将聚友而丽习焉。规模粗设而才不逮,人力亦未赡。得罪南迁,又即靖之鹤山筑室,以寻前志,士或不鄙而辱从之。然靖居天下穷处,衣冠鲜少。
      一日,丹之走隶欵门〔9〕,遗之书,则丹之先达〔10〕李公季允甫也;遗之图,则丹之北郊〔11〕公所为北园也。园东乡,中为志堂,序分十舍:曰“求仁”,曰“立义”,曰“复礼”,曰“崇仁”,曰“请益”,曰“由义”,曰“履信”,曰“穷理”,曰“近思”,曰“笃志”。其左南犍,其右北埭,其后为读书岩,为时台。台之上为东楼,又曰“极高明”。其前为西阁,为丽泽堂。堂后为方池,衡从三亩,酾二渠,其下襞木为坊以潴泄之。堂分二,内为存斋、复斋。堂之左夹摘山名,榜曰“儒相精舍”,为省斋、克斋;其右夹望蟇颐津,榜曰“忠谏精舍”,为诚斋、笃斋。自馀不可殚纪。大抵目击身履,无非格言精义之著,虽木华庭草〔12〕、园芳槛竹,所以馆之名之亦皆克自规儆,匪宴娱之共。
      且以书来曰:“吾之为是也,群乡之茂秀〔13〕,讲道肄业其间。人往往谓吾徒自苦,不知吾侪所乐,盖在此不在彼。今役事既竣而未有以记,将予是属。”
      呜呼!俗沦士散,家自为学,而李公以耆德宿齿,不自有馀,慨然自任以仁逊孝弟〔14〕之责,使国人弟子咸有所矜式焉。然则今之士大夫退而巷处者〔15〕,皆若是也,虽古制未可遽复,独不能兴乡里之化〔16〕、轨俗励贤以给时用乎!谨述旧闻,以授使者,为“北园记”。

注释
〔1〕原载于民国十二年版《丹棱县志》卷八。
〔2〕《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然而相观而善”。
〔3〕《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则闾各有塾”。
〔4〕《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则为之遵”。
〔5〕《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席于尊东”。
〔6〕《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夫非为贵爵崇齿之为,所以考德问业。”
〔7〕《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一家让,一国兴让”。
〔8〕《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庠序射乡之会不复可行”。
〔9〕《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眉之走隶欵门”。
〔10〕《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眉之先达”。
〔11〕《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眉之北郊”。
〔12〕《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水华庭草”。
〔13〕《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群乡之秀茂”。
〔14〕《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仁逊孝悌”。
〔15〕《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然则今之大夫士退而巷处者夫”。
〔16〕《钦定四库全书·鹤山集》为“将不能兴乡里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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