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仪陇复兴交警中队,货厢东西超过车顶就算超高?!
网友爆料今上午,从金城到新政做事,结果被复兴交警中队拦下,说后车厢拉的两个牌子超高了。问到底超过多少算超高?说反正不能超过车顶。好说歹说不罚款只扣1分!过去从未有过,让人赶脚不是那么回事儿。后经百度,摘录如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看看就明白了!话不多说,建议不要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就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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