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中10.3.1 人行过街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交叉口均应设置人行过街设施,道路路段应结合道路等级、路段长度及行人过街需求设置人行过街设施;
2 快速路和主干路上人行过街设施的间距宜为300m~500m,次干路上人行过街设施的间距宜为150m~300m;
3 交通枢纽、商业区、大型体育场馆等人流量密集地点,应设置相应的过街设施;
4 城市快速路过街设施应采用立体过街方式。其他城市道路以平面过街方式为主,立体方式为辅,且应优先考虑人行地面过街;
5 人行天桥和地道应与路侧人行系统相连接,形成连续的人行通道;其通行能力须满足该地点行人过街需求;
6 在商业区、交通枢纽等人车密集地点,宜结合建筑物内部人行通道设置连续的立体过街设施,形成地下或空中人行连廊。
根据百度地图从翠屏山北出口至建华路口距离约521m,建华路口至建设路口距离约524m,这两段设置的斑马线距离均超出国家标准,望有关部门能重新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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