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女朋友认识两年了,老家都是宜宾的,感情基础都还不错。之前听说过不少因为彩礼钱而发生争执的,直到我前不久跟我女朋友订婚时,我才发现其中的原因。
彩礼钱:女方喊我们出28000,这个钱是我应该出的嘛,没多想就同意了,三金在交往的时候就已经买了的。
房子:房子在没认识她之前就买了,按揭的还未装修,女方要求加名字,我们也同意了。
装修:我们家出钱装修新房,本来说由女方出钱买家电家具等,但她爸爸来了一句,这些让两个孩子自己解决吧。好嘛,这又落到我头上了,这套房子装修、买家具下来最少也得15万吧。
送亲:女方不办婚礼,由我们这边统一办,大大小小送亲的30多个人,所以女方亲戚全部到我们这边来。他们还要求每个人包400的红包,因为当初没有看人户,所以这次给补上,简单的算了下30个人12000。
收人情:女方要求当天人情分开来收,意思男方的亲戚朋友赶男方这边,女方的亲戚朋友赶女方那边。说的是如果一起赶,男方也不认识,人家赶了也不知道是谁,所以要分开。分开我们没意见,但是这女方把钱收了是归谁呢?她们并没有说明。
酒席:预定的30桌,备5桌,每桌餐标380元,这又是11400。整个事谈下来,和做生意差不多,女方爸妈很强势,他们提示的要求我们尽量满意,但总感觉他们像卖女儿一样。
说实话,很失望,我爸妈也非常不开心,不知道朋友们当初结婚是不是这样的,我跟我女朋友的这婚还能不能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