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4日,本人按照高新区入学指南递交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资料(包括医学出生证明、劳动合同、在职证明,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就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按照入学指南上面的要求资料齐全符合该区域入学标准,但是却被告知因为房屋不是整租而没有入学资格拒收,入学指南上面并没有写明必须是整租房屋才能入学,也并没有在相应社区进行公示,网上也没有,相当于教育局临时改变了入学规则而没有提前公示告知,导致学龄随迁儿童小孩子不能入学,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高新区教育局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规,随迁儿童不能正常入学他们应该付负全责,导致这样结果最直接的原因是高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失职,后果不该又随迁子女来承担
==================
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 于5月20日发表了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如下,详情见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5602589-1-1.html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随迁子女入学的问题,经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适龄儿童须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监护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成都社保满一年、中心城区劳务合同、实际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由于您没有留下有效的电话联系方式,我们无法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您。建议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尽快与您取得联系。如果您还有教育政策咨询、疑问解答、师德师风、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等相关问题,欢迎拨打成都高新区教育咨询电话028-82829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