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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危害道路安全的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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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全驾驶,幸福你我他。但是这其中就偏偏有人危害道路安全,这种人在相关规定上是要受到处罚的,那么对于危害道路安全的行为是怎么处罚的?
  危害道路安全的如何处罚
  1、破坏交通工具罪处罚
  根据刑法116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严重后果,主要是指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
  刑法117条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设施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损坏交通工具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刑法119条第二款规定,过失损坏交通工具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劫持船只、汽车罪的处罚
  刑法122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是指行为人在劫持船只、汽车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等。
  5、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刑法113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运输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的,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数额起点在2万元- 6万元之间的。逃逸是指不依法报警、保护现场、等候处理而私自逃跑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使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数额起点在6万元-10万元之间的,或者符合重大事故标准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1)犯交通运输重大事故,畏罪潜逃的,或者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的;(2)酒后驾车的;(3)非司机驾驶车辆的;(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5)明知机动车关键部位失灵仍然驾驶的;(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指行为人发生重大事故后,逃离现场,置受伤人于不顾,致使其未得到及时救助而发生死亡的,其性质十分恶劣,故予以严惩。
  以上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www.lawtime.cn/qingdao,希望对您能有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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