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坠物要承担啥责任? 民事责任:能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可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陕西律师张军表示,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在民事侵权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简单来说,责任主体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可能导致侵权损害发生,才能免除己方责任;若不能证明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律师谷泉表示,在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居住在高楼的人应注意,不要乱搭盖、乱摆放,以免被风刮落或者不小心碰倒,结果砸到楼下的人了。 http://p2.qhimgs4.com/t0129549ef7cff0709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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