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江市运管处乱作为黄道学与雄风集团名为合作实为挂靠,实际经营者为黄道学。而市运管处袒护说属于合资合作。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而黄道学本人自己承认是挂靠。
2、
内江市运管处和内江市交通运输局两者回复前后矛盾,运管处回复到:乐贤镇高坝村2社土地场地证明材料没有核定为训练场地。而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回复:乐贤镇高坝村2社土地场租赁协议确系其提供的场地证明之一。
然而中共内江市中区乐贤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回复:
在签订协议后内江市雄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并没有使用所租土地。
现在这家驾校的违法行为到底由内江市运管处,还是东兴区运管所,还是市中区运管所监督管理,三个部门都在相互推诿,内江市运管处让找市中区运管所,说该公司注册地在市中区,而市中区运管所又让找东兴区,因为该驾校的唯一场地在东兴区,然而东兴区又说你找市中区,处理有文件让市中区负责,现在该驾校是一个三不管的地带。明明相关部门就知道审批有问题,相关资料弄虚作假,可就是不作出处罚!这是什么依法执政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