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马镇罗家湾村13-17联社社长侯进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侯进如在任五马镇罗家湾村13-17联社社长期间,以他人名义套取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共计2847.95元用于联社开支。2019年6月,侯进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违纪款项已上缴至镇财政所。
二、市原国土局文成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马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6年8月至11月期间,马力在负责联系博树乡、清泉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申报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王某某、陈某某分别超标准领取地质灾害搬迁补助款0.5万元,胡某某违规领取地质灾害搬迁补助款3万元。2019年4月,马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违纪款项已追缴。
三、宝马镇大柏垭村党支部原书记谯胜良、原村主任雷正碧、原村副主任张际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0年至2016年,谯胜良、雷正碧、张际蓉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侵占村集体资金共计3.275万元,其中谯胜良个人分得1.1625万元,雷正碧个人分得0.95万元,张际蓉个人分得1.1625万元。鉴于三人在组织审查期间,积极配合审查工作,主动上缴违纪所得,如实交待违纪事实,2019年4月,谯胜良、张际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雷正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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