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富源宜家大地物业公司,法人宋红荣先生您好。
贵公司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强行、私自,将建筑规划内的道路,消防通道,划分成停车区,以每月100元或一次性交满全年1000元的方式,将全体业主公共道路出租。该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街道办,房管局,物价局,地税局,有关部门审批,强行、私自,出租。侵害全体业主利益。
《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场所归属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该公司违法收取业主停车费未开具国家规定票据,涉嫌偷税漏税、未经物价局定价,备案,许可,涉嫌违法经营,未经房管局规划审批,涉嫌侵占公共资源。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未出示相关许可证,公告、公式,涉嫌欺诈。该公司长期以来收取停车费用占为己有,未用于全体业主福利。进行公告、公式用途,涉嫌非法获利。阻挡,刁难,业主正常出入小区,逼迫交取费停车用,涉嫌强制交易。
特此希望该公司法人出面解释其行为。并终止其违法行为。
如该公司法人继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强行侵占业主权益,我将向媒体公布,有关法律部门举报,法院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希望该公司法人或个人,不要把您所谓的行业规矩,凌驾于法律之上、做好您份内之事,懂得换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悬崖勒马……后面您懂的。
备注:缴纳停车费凭据、占用道路,消防通道图,地下车库图,阻拦业主,强行收费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