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德阳7月24日讯(黄凤 文/图)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独一无二,不可替换,可下面的这位司机却开着朋友捡来车牌的货车上路,结果被执勤民警当场给识破。 7月20日早上10点15分许,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新盛场镇设立执勤点,针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一辆车牌号为川FSQ3**的蓝色轻型普通货车从罗江方向驶来,民警示意车辆路边停车进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辆没有行驶证和购买保险,而悬挂的车牌与登记、备案的机动车车辆类型以及品牌不一致,实为田某海的东风牌货车。司机罗某有告诉民警,这个车辆是从外地花了6000元购买的,而车牌是朋友捡到给自己的,没想到上路不久就给逮住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驾驶员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险的违法行为。交警大队依法扣留车辆,对当事驾驶员处于罚款,同时对其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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