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动!我们是警察,请你跟我们走一趟接受调查”。在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李某面对民警,只能束手就擒。
7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李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日。面对这一结果,李某某后悔不迭,然一切为时已晚,法律岂容践踏!
说起此事,还要从7月21日说起。
7月21日晚间10点左右,驾驶员李某将其车辆停放在岷东新区青神路路边,由于所停位置未施划停车位,属违法停车。正在巡逻的岷东交警大队民警对其开具了违停告知单。
7月22日上午9时,眉山公安交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网友在其朋友圈发布了一条辱骂交警的信息,还附上了自己的违法处理单。经查,为泄私愤,李某在自己朋友圈连发7条辱警信息,辱骂民警及家人。
接到警情后,交警支队立即会同岷东公安一道,排查线索、固定证据,迅速锁定嫌疑人信息,锁定嫌疑人的落脚点,并在其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居住地周边设伏蹲守。7月30日晚上11时许,民警发现嫌疑人,一声令下,果断收网!李某对自己在朋友圈发信息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悔过,及时删除了该信息。
“你们晚上十点钟还要出来贴条子?”落网的李某心中最大的疑问是这个。其实,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时刻绷紧“双创”这根弦,将双创工作与交警日常勤务紧密结合,强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从早到晚都在进行不定时巡逻执勤,确保双创实效。截止上半年,中心城区共查处车辆不按规定停放109065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2587起、不礼让斑马线553起、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1413起、酒驾922起、货车违法入城6084起、拆除非机动车安装遮阳伞、遮阳棚3755起,拖移“僵尸”车368辆。
评论:
如驾驶员对交警处罚不服,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在网上进行谩骂宣泄。朋友圈、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样受到法律的监管和约束,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近年来,已经发生多起类似事件,为什么仍有人无视法律呢?办案民警分析,主要是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认为在网上进行恶意攻击,神不知鬼不觉。
我们在要求自然人上网自律的同时,也要求网友、微信群的群主都应该互相监督、互相提醒,文明上网,避免因网友的不当行为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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