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持续高发,且被骗事主多为女性。达州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反诈紧急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 外省“警察”要走银行卡密码 7月23日上午8时许,何某某(女,30岁,渠县人)接到一名自称达州市某派出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有人冒用何某某银行卡在河南郑州实施诈骗,要求何某某提供银行卡号及身份证号码核对信息。电话随后转接至“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大队长”,一名自称“方队长”的人与何某某进行了通话,告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叙述了案件编号等信息,并通过QQ发送了警官证照及警号。 对方取得何某某信任后,再次要求何某某提供出生年月、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并让何某某到河南备案。何某某出于工作原因走不开,遂将银行卡账号密码发送给对方。对方称可以帮助何某某立案调查,要求何某某将电话关机25分钟,并承诺在25分钟后联系何某某。何某某关闭手机后隐约感觉被骗,随后查看银行卡余额,发现银行卡内的8932.90元被转走,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警察”收钱帮忙“取保候审” 7月28日上午11时许,何某芳(女,32岁,通川区人)接到了自称“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大队陈警官”的电话,对方称何某芳涉嫌非法洗钱。双方互加QQ好友后,“陈警官”发来了警官证照片、警号、案件编号、何某芳的身份证照片和一张何某芳的刑事逮捕令照片,以获取何某芳信任,并要求何某芳到广州市开庭。 得知何某芳因事无法前往,“陈警官”谎称能帮助何某芳办理取保候审,但需要10万元的保证金。何某芳称自己没有钱,“陈警官”便以冻结银行卡为由,索要何某芳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何某芳告知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同时也告诉“陈警官”卡内没有钱,“陈警官”又让何某芳以借钱的方式取保候审。何某芳随后借到6000元,并在“陈警官”的指引下,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6000元转账到“陈警官”指定的银行卡账户。“陈警官”承诺在公证后会将资金退还给何某芳,但几个小时后,何某芳发现QQ被“陈警官”拉黑,这才意识到被骗,便到公安机关报案。
达州公安提醒: 1.凡是接到电话称事主涉案,然后自称是“警察”的要谨慎,请第一时间到就近公安机关核实。 2.凡是发送“逮捕令”“通缉令”“冻结书”网站链接的都是诈骗,公安机关不会随意在互联网上发布“逮捕令”“通缉令”“冻结书”等涉密文件。 3.凡是在电话中自称“警察”,要求填写、提交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或者转账的都是诈骗,请广大群众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切勿将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透露给陌生人。 4.遇到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者达州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电话0818-2185110,接到96086预警电话后一定要立即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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