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初,成都高新区玉成乡梧桐村村民巫某向村委会反映,邻居毛某提前过渡居住拆除房屋有一面墙壁属于自己,拆除之后将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要求村里调解处理,保留共有墙壁。
村委获悉情况后,村主任李茂盛立即赶赴现场,对巫毛两户村民对墙壁的滴水界存在的争议进行调解,鉴于土坯草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共壁墙问题属于上一代遗留问题,而且清楚具体情况的老人已经离世,梧桐村委在本着睦邻友好,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积极与当时双方沟通。
根据调查了解及情况汇总,梧桐村委抓住矛盾的焦点,进行了深入客观的分析。鉴于巫某与毛某之间共壁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考虑到毛某的土坯草房即将拆除,是否保留共壁墙已不是毛某能决定的,为顺利解决这一矛盾,李茂盛立即与第三方进行协调沟通,说明利害关系,第三方同意照顾群众利益,保留共壁墙,至此,一起困扰村民多日的矛盾纠纷就此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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