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安居区区长(书记): 您好!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 我是蒋燕华(女, 43岁,身份证号码510902197610021866),原遂宁市市中区蚕种场(以下简称蚕种场)下岗职工。我父亲名蒋开国(男,73岁,身份证号码510902194604271857)蚕种场退休职工。由于2003年安居区人民政府蚕种场改制小组在其改制过程中乱行政,不按改制小组自已制定的政策进行改制操作,严重侵害本人一家合法权益,导致我家多年一直信访。今年4月向省巡视组反映问题,经省巡视组指点,先后经信访局、人社局、农业局、发改局、国资局处理,均无处理结果。今年5月底,我们又到信访局提请安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几个月复议,根本不解决问题,正义得不到伸张,侵权得不到纠正。所以才写信给区长(书记)您,请求在您关注下公平、公开、合法、合规处理我们的问题,以平抚我们普通平民愤愤之心,让和协之风高高飘扬在安居大地。 问题一 请求解决福利房 我父女系蚕种场正式职工,应享受改制工作中的房改政策。蚕种场改制基础文本《议事纪要》(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办公室 议事纪要 第五期 二00四年三月十一日)应用的(遂区委发【2003】36号)第五条第七款的规定:企业职工的住房按照我区房改政策处理。当时改制小组经办人徇私舞弊,不全面执行自已确定的文件,严重侵犯我父女的合法权益。我父亲蒋开国于1966年4月参加工作,因为当时单位领导考虑为了有职工看管西街桑原地,所以单位领导在1985年安排我父亲入住西街桑树地5间小青瓦房。1990年蚕种场职工福利分房,我家也因看守桑园而服从组织安排放弃分配名额。我们在此房居住长达34年。2003年改制中,有关领导借口我家住的房子远离职工宿舍,要留后期处理,但是拖至今时。具40年工龄的蒋开国有理由享受福利政策,请求解决我们福利住房问题。 问题二 我家1985年经蚕种场组织按派到西街房居住,兼守桑叶,由于不够居住,单位又无钱扩建,经蚕种场原场长冯中智、书记俞泽仁同意下,自建房约45平米。由于土地产权属蚕种场加之领导又同意,故没办理城建手续,我们与蚕种场国有住房一齐居住近30年的事实,众人可证,有目共睹。但是2019年旧城区改造中,区拆迁办人员不顾蚕种场国有住房有争议的情况下,强行拆迁,并损毁我家自种果树。为此请求组织一并处理。 问题三 根据《区委副书记罗腾亮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安居区蚕种场改制有关问题》(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办公室 议事纪要 第五期 二00四年三月十一日)文件的精神,在蚕种场改制中实现两个百分之百转变:即百分之百转变职工,百分之百转变企业产权性质。蚕种场属于事业单位,本次改制中根本没有做到百分之百转变职工身份,先后分别安排改制小组领导到农业局和畜牧局工作。我也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有事业单位改制安置人员基本政策。请求区政府兑现《议事纪要 》第4条:“职工与安居区环卫所签订劳动用工”的承诺 恳请人: 蒋开国 蒋燕华 2019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