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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整治“不文明养狗”还需法律再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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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9-9-10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整治“不文明养狗”,还需法律再给力来源:红网 作者:尚凡 编辑:陈乘 2019-09-07 21:33:28



近日,西安一年仅二岁女童,在正常玩耍时,遭到邻居家大狗袭击,竟然被咬掉了半边左耳。被狗“咬掉半边左耳”不仅会给女童直接带来巨大的伤痛,还将在其幼小心中烙下阴影,让其“无颜见他人”,真可谓“人生惨剧”。

虽是“惨剧”,但并非不可抗拒。如果邻家能做到“心中有他人与公共利益”,能给狗拴上绳,或带上“口套”什么的,能做到“文明养狗”,类似“惨剧”完全可以避免。

衣食富足的市民,开始热衷于养狗,从狗身上寻找“生活之乐趣”;然而伴随养狗热,狗吠扰民、狗咬伤老人与孩子、狗影响环境卫生等问题,不时呈现于媒体之中,影响着城市生活的安宁与和谐。

面对层出不尽的“狗患”,各地方政府,及时顺应民生诉求,纷纷推出“治狗患之策”,如“禁养烈性犬”、“养狗拴绳”。现实中,总有一些人无视“文明养狗”规则,竟然连“拴绳”这般举手之劳之要求都做不到,从而让“惨剧”不时上演。

咬掉女童左半耳,看似“祸起于狗”,实则在人,在于“养狗之人”。因此,要切实消除“不文明养狗”,力避惨剧再次发生,还得运用法治思维,让法律及时亮出利剑,加大惩处力度。

要加快“治狗患”法治进程,让“养狗”也有法可依。目前,虽各地先后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推出了“治狗新策”,也相应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却在谁来执行、如何惩处等方向,存在着明显的短板。

或许正因为处置不及时、惩治不到位,个别人有要求不遵守,让惨剧不时发生。惨剧发生后,往往只是“花钱消灾”,给伤者赔付。

为此,笔者建言,在地方法规的基础上,拟定统一法律,出台“治狗”法,或将“狗患”纳入相关法律之中,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惩处力度,将整治重点转向养狗者。

同时,还需在深入宣传的前提下,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执法力度。为此,公安派出报所、街道、社区要深入各小区之中,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亮剑。唯有法律亮剑,加大惩处力度,强化执法,方能让“狗患”销声匿迹,还城市以安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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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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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应该.........

发表于 2019-9-16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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