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你于2019年9月16日在麻辣四川平台上发表“广元碧桂元给你一个5星级水帘洞,电梯门口漏水问题,至少有两年时间未得到物业处理…”的帖文已经收悉。利州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办理,并对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现将投诉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广元碧桂元给你一个5星级水帘洞,电梯门口漏水问题,至少有两年时间未得到物业处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电梯门口漏水是2楼业主装修露天平台时未做防渗防水和坡度处理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的规定,二楼露天平台为物业共有部分,属所在楼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故二楼业主属严重的侵权行为。建议博主及所在楼幢业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至回帖时,小区物业对侵权业主履行了告知义务,并着手处理和更换电梯轿厢顶盖。 二、关于“地下车库地面裂口漏水”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所有权人(碧桂园小区建设单位)为提高地下车库车位出售租赁使用效率,营造优美和谐小区氛围,目前正对地下车库地面铺设聚酯防腐防滑油漆、画设车位线等工作,故才有博主反映问题客观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规定,虽说地下车库规范化施工建设是所有权人的基本权利,但在小区业主入住率已达80%以上情况下,权利人必须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相关工程建设活动,不得妨碍小区物业已办理停车服务业主的正常停车需要。否则,我局根据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划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商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碧桂园小区建设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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