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凉山新闻网讯 9月17日,凉山州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1.喜德县副县长吴家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7年9月,吴家鹏收受喜德县光明大道智能路灯项目承建商陈某某房屋租赁租金,但陈某未实际使用其房屋。2018年1月,吴家鹏接受承建商汪某某赠送的价值9798元的两部手机。2017年至2018年2月期间,吴家鹏作为县规建住保局分管领导,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某、汪某某等人宴请。此外,吴家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吴家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2.州农科所党委书记、所长马正华违规向企业借用车俩的问题。马正华在担任州农科所党委书记、所长期间,经所务会研究,从2009年起,以农科所科研和扶贫使用为由,违规向新千喜公司借用车辆,直至2017年12月。2019年8月,马正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州扶贫移民局工作人员刘昌民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2013年11月,时任喜德县西河乡纪委专职副书记的刘昌民,到天津参加培训结束后,以未买到回成都的机票为由,从天津坐动车到北京游玩后返回西昌,并违规报销到北京旅游产生的费用共计2671元。2019年8月,刘昌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4.甘洛县地方海事处主任郭政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郭政多次违规收受红包礼金2.5万元。2019年3月,郭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5.越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驾驶员李洪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6月9日上午10时,端午节放假期间,李洪平私自将公务用车开往大花乡其亲戚家,于当日下午6时返回县城。2019年8月,李洪平受到记过处分。
6.会理县太平林业站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会理县太平林业站站长胡泽明、副站长王智、会计李军先后在汽车美容中心洗车,并签字挂账在太平林业站公务用车名下,三人分别挂账5615元、2960元、1795元。2019年3月,胡泽明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军受到记过处分。三人违纪款已全部退缴。 (本网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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