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帮扶记(309)】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阴转晴
(续上)
没有复垦复绿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搬迁户仅完成了旧房拆除,而没有将原旧房宅基地复垦变为耕地,或者应复绿而没有复绿。
整改措施:建议由村统一组织专业队伍复垦复绿,确保安全。
无稳定收入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特殊困难群体搬迁户搬迁后,缺乏稳定收入来源,不能实现“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初衷,这些特殊贫困户,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但缺乏稳定收入来源。
整改措施:这些户一般都是特殊困难户,只有通过政策兜底来实现稳定脱贫。
应入住未入住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搬迁户质疑住房建设存在问题,个别统规代(联)建户签订合同不够完善,搬迁户对建房过程不主动参与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最后交房质疑住房质量、安置选点址不合理、嫌新房面积小等原因迟迟不入住;二是长期举家外出户,住房建好后又外出务工而未入住;三是本人不愿意入住,主要是1人户和好吃懒做搬迁户,住房由乡村统建或者代建,部分1人户长期外出有联系但长年不回家、有的长期失联;好吃懒做搬迁户缺乏自力更生精神,长期依靠政府,等靠要思想严重,政府统一建房,等政府帮配套、帮搬家等,一切靠政府,等政府!
整改措施:一是对长期举家外出户,住房功能必须齐,达到入住条件,住房内有基本的生活用品;二是本人不愿意入住,主要是1人户和好吃懒做搬迁户,住房由乡村统建或者代建,部分1人户长期外出有联系但长年不回家、有的长期失联;好吃懒做搬迁户缺乏自力更生精神,长期依靠政府,等靠要思想严重。政府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及时组织动员入住。
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因项目建设程序多,每个程序耗时较长,导致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缓慢,搬迁户无法及时入住;二是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结合的安置点配套项目推进缓慢,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期(一年)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期(三年)不同步、部分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企业业务不够熟悉、乡镇与实施项目的企业沟通衔接不到位、挂钩项目主管部门、乡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集中安置点配套缓慢,搬迁户迟迟无法入住;三是部分乡镇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入住条件,组织及时入住。二是加快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住房建设进度。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推进。
其他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住房功能不配套。重点是2016年度每户建有30平方米生产用房的,部分搬迁户在生产用房内建厨房、厕所,而住房内未建厨房或者厕所,导致住房功能不齐;2017—2019年度个别搬迁户住房内无厨房或者厕所,有的搭建临时厨房;二是部分住房不通水、通电、无电视信号,达不到入住条件;三是个别地方个别住房质量存在问题,如房屋渗漏、使用1.2、1.8墙等;四是集中安置点的问题。个别地方配套设施不到位或建设质量差,如有的无化粪池、无排污设施、排水系统不畅通、有沉降现象存在、应该建挡土墙的未建存在滑坡隐患;个别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质量差,如硬化坝子翻砂、裂纹较多、建设工艺粗造;五是住房资金问题。部分地方未按住房建设进度拨款,没有严格按《剑阁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细则》规定执行;部分地方个别户未实行“一卡通”拨付给建房户本人,有的拨付给村廉勤委主任代管、有的直接拨付给建房老板;个别乡镇财务人员粗心大意,审核把关不严,给建房户多拨付资金至今未追回;个别地方个别搬迁户住房补助资金未审批程序不合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超概未审批等,六是农户搬迁建房档案资料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七是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主要是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定、个别乡镇擅自变更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面目全非;假自建,真发包比比皆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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