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日前在城区启动大型零售企业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试点,将只有网民才能享受到的线上“后悔权”向线下拓展,实现消费体验新升级。截至目前,全市已有无理由退(换)货12起,主要涉及食品和百货类。 “无理由退货”是在商品没有质量缺陷的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利于消费者的行为,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我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明确将在有条件有意愿的商场、超市、市场试点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据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在全市已有的133家“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示范单位”和今年新增的“示范商圈、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旅游景区”等144家示范单位中,逐步推行线下零售企业无理由退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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